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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配齐配强村级专职网格员队伍,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网格员10名,其中岗位一招聘7人,岗位二招聘3人。

资格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集体观念、为民服务意识,熟悉操作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热爱农村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扎根基层、热爱群众、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现实表现良好。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不限。

4.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他要求:限海安户籍或者常住海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十年内我区相关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村干部、网格员等)辞职人员(含录用放弃人员)不得报考。

二、个性条件

岗位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人)

1.年龄要求:年龄在男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已缴纳社保人员可按照社保缴费年限放宽时间、最多放宽5年) 。

岗位二(面向在职村级辅警选聘3人)

1.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者需要满足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2.岗位匹配要求:在职期间因工作等原因被市级机关通报批评的一律不得报名。

工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届时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因工作需要,受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2.薪酬待遇:按照海安市滨海新区专职网格员工资标准发放报酬。

报名须知

1.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

凡退役军人参加报名考试的,按照《关于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购买服务考试加分的实施意见》(海人社﹝2020﹞156号)文件执行。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40)。

3.报名地点:滨海商务大厦335室。

4.资格审核:区党群工作局牵头负责资格初审、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

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1. 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计算机操作测试(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实际操作),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岗位一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考计划。岗位二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1即可开考。

(2)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

(3)适岗评分: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研究生学历加3分,党员加3分,退伍军人加2分,退役士官及以上加3分,新区常住人口加3分,在职辅警工作经历或社保协理员一年以上任职经历的加2分,受区镇表彰的加1分,受县级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或师级表彰加3分,受省级或军级以上表彰加4分。岗位二报名人员因网格工作实绩突出(2022年度网格考核成绩在辅警队伍中排名全区前十五人员)的加3分。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适岗评分(封顶10分)。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一年内全区因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直接按照成绩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进行补充录用。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海安新滨海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滨海新区党群工作局牵头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党群工作局会同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新滨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260029。 咨询电话:0513—88260069。

本简章由海安市滨海新区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滨海新区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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